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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召开2020年奖学金评定及一委三会条例修订研讨会
作者:胡芳宁   时间:2020-12-05   点击数:

12月2日,新闻传播学院“2020年奖学金评定及一委三会制度条例修订研讨会”于中心校区生命南楼209顺利举行。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王丽君、辅导员许玉莲和宋石猛、团委副书记王凤敏、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负责人、2019级研究生学习委员以及权益委员会委员出席该会议。

研讨会就新闻传播学院奖学金条例、一委三会章程修改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探索现存在的问题和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研究生综合测评方面,会议对完善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的备案体系、发表在主流媒体的宣传稿件和专业文章的认定方面的标准和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的加分情况三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指出如果学生个人参加活动或比赛,需要学院开具推荐参加的证明。对于发表在主流媒体且具有正能量影响力的宣传文章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文章,可酌情根据其发表刊物的等级和影响力进行加分。在关于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加分情况的研讨中,会议提出了目前的情况,但同时也提出仍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会议强调对公益性志愿活动的定义还需再准确些。公益性主要指社会性的志愿服务,学校内的不算。会议指出对学术成果的认定还需在准确,通过研究和讨论后会议对目前的规定提出建议,增加“若学生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不是其导师,则不加分”的规定。

关于本科生特长奖学金条例的修订,会议通过结合各方面因素的讨论,就学院特色奖学金方面的加分政策提出问题并做出相关解答。副书记王丽君就有关创业实践奖学金在社会实践团队为何只认定前五名成员做出了解释,告诉大家这样设置是为了最大程度上确保加分评选的公正,有效提升同学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解答了部分同学对于实习期间所写的新闻稿件加分政策的提问,解释了校外实习和校内实践的差异性,因此在加分上也会有不同体现。

根据新的团委工作形势需要,会议建议加入互联网+评定工作和相关工作要求,鼓励同学积极参与互联网+;加入青年大学习激励政策,形成良好的政治导向;加入五四评优和榜样的力量评选等。同时宣传部关于团委条例提出了五条修改建议,在学院网站板块的设置、新传说的运营和来稿的要求方面均提出了新的问题与建议。之后,在会议上就是否设立创新创业中心、加入互联网+和创青春的激励政策和本科生参加校级立项和院级立项是否等同社会实践加分政策等问题也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围绕研究生会与学生会条例修订这个话题,会议通过交流探讨修改完善了《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和职权中的相关条例:规范了用语和项目序号;增加了学术部部分职权,如组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及制度修订;细化了研究生会就业联络部门的职权。同时对学生会提出增设学生会退会相关制度的条例建议。

对于学生会的工作,会议还指出建议在学生会换届选举主席时,增设班干部和普通学生代表参与,保障学院学生组织选举的公平公正,使评选结果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并且建议每学期在学代会之前开展质询活动,学生会学生骨干和各年级各班班委、普通同学共同讨论,请各位同学提出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

本次研讨会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就目前奖学金评定制度和一委三会的规章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反馈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是一场高效率高产出的师生交流会议,之后也会将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向全体同学公示,为同学们在学习和日常权益保驾护航。

(文/胡芳宁 图/鲁山青)